竹鸡在民间常被当作野味,但从中医和现代医学角度看,并非人人适合食用。首先,对禽肉、动物蛋白过敏,或既往食用野禽后出现皮疹、瘙痒、喘息、腹泻者,应避免食用。竹鸡多为野生禽类,来源不明时不宜食用;受保护的野生竹鸡更不应猎捕、购买和食用。
从中医辨证看,竹鸡性偏温,凡外感发热、咽喉肿痛、口舌生疮、目赤便秘等属热证者,不宜食用;湿热内盛、痰热咳嗽、皮肤疮疡红肿者也不宜。阴虚火旺、容易口干咽燥、手足心热者应慎食。
现代医学方面,竹鸡属于禽肉,嘌呤含量不低,痛风急性发作期、高尿酸血症控制不佳者不宜食用;慢性肾病、肝功能明显异常、消化功能较弱者不宜大量进食。孕妇、儿童及老年人如要食用,也应选择合法来源并充分加热,且不宜过量。
正在服用降尿酸药、抗凝药或其他治疗药物者,饮食安排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。若食用后出现不适,应及时就医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