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常视力标准通常以视力表检查结果来衡量。临床上常用小数视力表,成人裸眼或矫正视力达到1.0及以上,一般可视为正常;若使用对数视力表,则对应为5.0及以上。需要说明的是,视力1.0只是重要参考之一,并不等于眼睛完全健康。视功能还包括视野、色觉、立体视觉、眼压及眼底情况等,因此眼科检查往往是综合评估。
儿童视力有一个逐渐发育的过程,不能直接用成人标准判断。新生儿仅有光感,随着年龄增长,视力逐步提高;一般到学龄前,视力可接近成人水平。不同年龄段的儿童正常视力参考值不同,若发现孩子看东西眯眼、歪头、距离过近或视力低于同龄儿童常见水平,应尽早到眼科进行规范检查,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散瞳验光。
视力检查中的“矫正视力”也很重要。部分人裸眼视力不足1.0,但经过规范验光配镜后矫正视力可达正常范围,这种情况多与屈光不正有关。若矫正视力仍达不到正常水平,或伴有视物变形、视野缺损、眼前黑影等症状,则需进一步排查眼部疾病。
日常生活中应保持良好的用眼习惯,避免长时间近距离用眼,注意阅读光线和用眼姿势,增加户外活动时间,并定期进行眼科检查。视力下降并不一定只是“近视加深”,也可能与其他眼病有关。出现视力异常时,应及时就医,在医生指导下进行矫正或治疗,不宜自行用药。
